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1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今年空前力度的增值税税率下调将于4月1日正式启幕,并公布了一系列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配套举措。
根据三部门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此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公告称,从2019年4月1日起,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同时,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公告明确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同时将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目前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此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公告同时明确,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为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增值税减税:企业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3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退还纳税人新增留抵税额,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扣除率。有关专家表示,这是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10%增值税率降至9%之后,国务院快速部署、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务实之举。
对此,业内专家建议,考虑到增值税“牵一发而动全身”,在政策落地之前,企业应做好税负测算、整体税收安排、发票管理、价格调整、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等一系列准备,以从容应对增值税税率下调带来的变化,充分享受减税红利。
企业点赞:这是一份来自春天的大礼
以深化增值税改革为核心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举措,正快速落地。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直言,这是“一份来自春天的大礼”,企业预估一年可以增加超过1亿元收入。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3月15日,李克强总理在人民大会堂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4月1日就要减增值税,5月1日就要降社保费率。消息一出,企业界欢声一片。
仅仅5天后(即3月2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明确了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一是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二是对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三是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